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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日期 : 2020-10-15
政府自2010年起,多次推出楼市辣招,当中包括针对炒家的三大辣税-「从价印花税」Ad Valorem Stamp Duty (AVD)、「买家印花税」Buyer's Stamp Duty (BSD)、以及「额外印花税」Special Stamp Duty (SSD)。
买家方面,一向以来所有买家须缴交「从价印花税」,税率分两个标准,若果买家是香港永久性居民、并同时为首置人士或换楼人士,便可以较便宜的第2标准税率计算税项,楼价愈高,税率愈高;若果买家以公司名义置业、或在本身已持有住宅物业底下再购买多一层住宅物业,均须缴付15%的从价印花税。此外,若果买家为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或以公司名义置业,均须缴付15%的「买家印花税」以及15%的「从价印花税」。
卖家方面,以往卖家一向不用缴交任何印花税。但自2010年起,卖家在3年内出售或转让单位,须缴付卖出价10%至20%的「额外印花税」,持货期愈短,税率愈高。
而近日有新闻报导,有买家以「公司股份转让」方式进行物业卖买,以节省过千万元的印花税项,事实上有关新闻于近年亦屡有所闻。
以「公司股份转让」方式进行物业卖买,一般指某公司持有一个或多个物业,买卖双方以转让公司股权的形式进行交易,使新买家获得该公司股份,并间接持有有关物业。而以此方式得到相关物业的拥有权,买卖双方只需要各自缴付0.1%印花税金额。因物业的持有人仍属该公司,故此买方以及卖方都不需要缴交从价印花税、买家印花税、以及额外印花税。
以5,000万元的物业为例,若以个人名义购买,双方涉及的税项最高可达2,500万元,但若以公司股份转让方式购买物业,则只须缴付约10万元的印花税,税款大幅削减。
以上方式看似吸引,亦有潜在风险,而且有关费用不少,一般出现大码楼盘或商用物业。转让过程除了涉及繁复的手续、会计及法律等问题外,卖方持有之公司或存在隐藏债务或诉讼,银行一般情况下不会处理有关按揭申请,买家需要准备充足的资金预算或财务安排,因此有关方法较适用于财力丰厚的投资人士。